当前消息!南昌滨江壹号环球中心写字楼一玻璃幕墙自爆 砸伤楼下多辆车
2023-03-01 14:55:09 晚间800

1月22日,大年初一晚上,南昌市西湖区滨江壹号环球中心写字楼31楼的一块玻璃幕墙突然自爆,从高空掉落下来的玻璃碎片砸中了停在楼下的多辆汽车,造成这些汽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4S店定损,车主钟洁的车辆损失在七千元左右,车主杨越的车辆损失在三万元左右,而其他车主的损失则更大。事后,他们找到了为环球中心写字楼提供物业服务的江西华盈物业有限公司索要赔偿。


【资料图】

事实上,这并非是环球中心写字楼玻璃幕墙第一次自爆了。半年前,类似的意外已经发生,不过由于华盈物业购买了第三方责任保险,车主们的损失当时得到了保险公司全额的赔付。钟洁他们本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能得到70%的赔付,剩余的30%要由车主们自己来承担。对此,这些车主都认为不合理。

顾德麟律师指出,对于高空坠物引发的责任承担问题,《民法典》中早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搁筑物、悬挂物坠落、掉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人、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对设施设备掉落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来说,顾律师认为,玻璃幕墙自爆坠落致楼下车辆受损,该玻璃幕墙归属的业主,以及作为写字楼管理人的物业公司都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华盈物业滨江壹号项目经理 熊小红介绍,发生自爆的玻璃幕墙并不属于某一个具体的业主,而是整个大楼的公共幕墙,平日里也是由他们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的。针对这样的情况,顾德麟律师表示,责任可能还是要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熊经理透露,他们并没有推卸责任。事发之后,公司便启动了理赔程序。而事情之所以迟迟没有进展,是保险公司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因为他们只愿意理赔70%。对于这一赔偿比例,别说受损的车主不满意,就连他们公司也接受不了。

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看来,玻璃自爆完全是一起意外事件,物业公司和车主都没有过错,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公平的原则,损失应该由物业公司和车主共同分摊。只不过,由于物业公司投保了第三方责任保险,物业公司应当分摊的费用才由他们保险公司来承担。为了促成事情的解决,他们愿意多承担一些,最终定了70%的比例。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车主们却不能认同。在他们看来,环球中心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在半年内发生了四次自爆,这就足以证明,华盈物业并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维修、养护的义务。

对于钟洁的说法,物业公司的熊经理表示,半年内是否有四次自爆,她刚到这个项目不久,还需要核实。她指出,他们公司已经尽到了应尽的管理义务,但是玻璃幕墙的自爆并不是在他们的日常管理和巡查中能够提前发现的。

在这个问题上,双方都有自己的观点。顾德麟律师认为,玻璃幕墙自爆的确是一个行业内难以避免的问题,但是如果要求免除或减轻责任,物业公司应当进行有力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难辞其咎。

针对目前的情况,顾德麟律师建议,如果车主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70%理赔额不满意,可以继续与保险公司及华盈物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当然,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还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认定。

经过多方协商,最终,保险公司、物业公司以及车主们已经就损失承担问题达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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