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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州某夫妻的儿子治病患病,夫妻本应全力救治的,但是这对夫妻对救治的态度截然不同,这是为何?
22岁小林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再障,是多种病因导致骨髓造血干细胞和/或造血微环境损伤性血液病。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贫血、出血、感染等),在医院的治疗费每个月需要八千元,手术费需要将近一百万元。小林母亲每月打2份工,每月工资1万元。随着小林病情加重,小林母亲不得不辞职全职照顾他,家里因此断了一部分经济来源。小林母亲为了凑齐手术费,想变卖房产给儿子治病,丈夫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小林父亲表示儿子活不了半年,不需要治疗。小林父亲同意卖房,但至少要分一半卖房款,房产价值180w,将180w分成3份,3人各拿60w,治疗超出部分他承担。他表示此举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及以后养老问题。因此,小林母亲向小林父亲提出离婚。目前,此事正在调解之中。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母爱伟大,但没看到父爱如山,小林父亲还是存在部分私心的,还担心自己身体和养老问题。但从某些角度讲,小林父亲的想法存在部分道理,但是我不支持,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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