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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远达天荟云庭人才公寓选房注意事项
1.购房登记人需要本人亲自到选房现场进行选房,即人才登记购房人需亲自到场。若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选房的(包括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如购房人的代理人在选房当日不能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我公司将拒绝受理该购房人的选房事宜,不允许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并将对该购房人作“未到场”处理,请购房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选房。
2.购房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本细则规定的选房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选房现场并签到,陆续进入等候区。选房开始时,工作人员依序喊号,若喊号时呼叫三次未到的购房人,丧失优先选房资格;喊号结束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者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
3.若实际选房开始时间滞后于公告规定时间,则选房时间相应后延。
4.选房活动原则上只允许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进入选房区内场选房,非登记的购房人原则上禁止进入,未成年人购房人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每组不超过2人进场)。优先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请提前做好预选准备,遵守选房时间节点。
5.现场采用POS机收款,请准备一张足额支付首期款本人境内储蓄卡(提前解除限额支付),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境外卡及多张储蓄卡支付。
6.选房当天未到场选房的、或到场后未与我司达成选房合意的、或到场后未按照公示的选房规则时限完成选房的、或因未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过期证件而无法在选房当日完成网上认购的、或完成选房后拒绝与我司签订《“远达天荟云庭”商品房认购书》、拒绝缴纳购房立约定金的均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和购房权利。
7.因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未携带全部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或携带过期证件前往办理,或者未当天签约的,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